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立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7-16
各有关单位、课题负责人:
根据《关于组织做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行指委办函[2020]13号)相关工作要求,经自主申报、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、综合评议等程序,决定2021年度立项研究课题517项(其中专项课题193项见附件2)。现将立项课题名单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安排
(一)课题研究培训
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,课题组成员需参加我办组织的课题研究培训。培训形式、内容及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二)组织开题论证会
各立项课题自行组织开题论证会,对课题研究方案进行论证,进一步完善课题研究方案。
(三)研究周期与中期检查
课题研究周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,需要延长研究周期的课题,课题负责人须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备案。我办将在研究周期内组织课题研究中期检查,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,研究处理课题研究遇到的问题,督促课题研究工作顺利开展。
(四)课题验收
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,课题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,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成果材料,由我办集中组织课题评审验收。通过验收的课题,颁发结题证书,未通过验收的课题,根据验收评审意见,限期补充完善后再审,再审通过后颁发结题证书。经再审验收仍未通过的课题,将追回课题资助经费和软硬件设备,并向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。
二、课题资助
课题立项后,由北京创新研究所组织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、课题资助单位签订《课题资助计划书》,经费、软硬件设备资助方式、时间等按《课题资助计划书》落实。
三、其他
(一)课题负责人,要合理安排课题组成员分工,加强课题研究过程管理,把握研究进度,及时协调课题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按时申请课题验收,如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。
(二)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,要对课题研究工作给以指导和支持,提供必要的研究工作保障。资助课题研究的经费、软硬件设备,须根据相关制度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北京创新研究所
联系人:刘淼淼
电话:18810120508
行指委工作办公室
联系人:王奕凯 苗林波
电话:010-57519530 010-575195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