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做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3-13
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、职业院校教学(教育)指导 委员会,各有关职业院校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》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精神,深度研究影响职业教育 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问题,我办拟利用北京创新研 究所设立的“科创融教”创新基金,立项一批研究课题,开展 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申报
1. 围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、产教融合、多元化办学体制机制、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、教学改革与创新创业教育、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等关键问题,参照《“科创融教”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申报指南》(附件 1)的要求,填报《“科创融教” 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申报书》(附件 2)。
2. 课题申报可以由行指委、教指委组建课题组申报,也可 以由职业院校协同相关企业或研究机构组建课题组申报。
3. 电子版申报书请发送至 hangban@ouchn.edu.cn,纸质版申报书首页加盖公章,一式两份,邮寄至北京创新研究所(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大厦 2103,葛凤书收, 邮编 100036 )。 申报书可从中国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( www.tvet.net.cn ) 或 北 京 创 新 研 究 所 网 站
4.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31 日。
二、课题立项
1. 我办将于 2021 年 2 月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,对通过评审的课题给以正式立项。
2. 每个立项课题将根据研究难度及工作量大小,提供 20 万元左右的资助经费(包括课题研究经费和软硬件平台研发经费)。
3. 课题的研究周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~2022 年 2 月底, 个别课题需要延长研究周期的,可根据课题复杂程度适度延长, 延长时间不超过 1 年。
三、课题验收
1. 立项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,课题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, 我办将集中组织评审验收。
2. 评审验收未通过的课题,将给以 6 个月的补充研究或修改时间,完成后再次申请验收,再次验收未通过的课题,将追回课题资助经费。
3. 课题验收结项后,课题获得的知识产权由资助方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所有。
四、联系方式
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联系人:王昕明 李征宇
电话:010-57519531 010-57519078
北京创新研究所
联系人:葛凤书 刘淼淼
电话:010-65181168 17310309757 18810120508